政策法规
  • 2024-09-20
    粤发改规〔202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港口、轨道交通)、水利(水务)、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能源、档案主管部门,省及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确保电子交易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档案局 2023年8月24日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促进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信息共享,确保电子交易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
  • 2024-09-20
    各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鼓励和引导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通过电子投标、履约保函替代保证金。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的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子系统已上线运行,为参与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电子投标(响应)/履约保函的申请、开立、传输、管理、运用等全流程在线电子化服务。电子投标(响应)/履约保函与银行转账等投标(响应)/履约保证金缴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投标(响应)/履约保函保费由进驻金融服务中心的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等担保机构在平台上自行公开。供应商自愿选择办理,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各采购单位不得拒绝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 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申请办理流程见《广东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保函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广东政...
  • 2024-09-20
    粤财采购函〔2023〕56号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推动政府降本增效,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综合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及我省实际,决定新增激光打印机和触控一体机纳入省级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品目新增激光打印机和触控一体机两个品目,调整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已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品目,原则上不再通过其他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确有科研等特殊工作用途或特殊需要的,各预算单位可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方式采购,在采购计划备案时详细说明理由并上传主管预算单位审核意见,各部门通过简易采购方式采购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品目上年购买总数的10%。   二、实施周期   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实施时间为2023年第三、四季度。自2024年起,空调机、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批量集中采...
  • 2024-09-20
    财资〔2024〕116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财政部 2024年8月16日  ...
  • 2024-09-20
    国市监注发〔2024〕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总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已经2024年8月26日总局第22次局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场监管总局2024年8月29日   附件: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