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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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建许函〔2024〕124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我厅将于近期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领范围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对照表》(见附件)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 二、换领时间 自2024年3月29日起启动换领工作。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资质证书的,证书逾期自动作废。如资质证书上还有其他资质的,换领资质的有效期单独标注,整本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变。 三、换领流程 (一)涉及施工总承包二级、勘察设计乙级、监理乙级资质的换领工作,由我厅委托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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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订印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1551号),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会同有关单位在2021年出台的《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粤办函〔2021〕1号)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目录作进一步调整细化扩充,形成《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反映。 各地要根据本目录,结合本地区实际修订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各行政监督部门要督促目录内交易项目进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未纳入目录的交易项目,由项目业主自行确定是否进入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交易,上述项目在符合规定且满足交易服务范围的情况下,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其进入平台交易,同时要将交易数据及时报送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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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规〔202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港口、轨道交通)、水利(水务)、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能源、档案主管部门,省及各地级以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确保电子交易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水利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档案局 2023年8月24日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电子交易档案管理,促进招标投标交易活动信息共享,确保电子交易档案的真实、完整、安全与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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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粤财采购〔2022〕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鼓励和引导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通过电子投标、履约保函替代保证金。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的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子系统已上线运行,为参与云平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电子投标(响应)/履约保函的申请、开立、传输、管理、运用等全流程在线电子化服务。电子投标(响应)/履约保函与银行转账等投标(响应)/履约保证金缴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投标(响应)/履约保函保费由进驻金融服务中心的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等担保机构在平台上自行公开。供应商自愿选择办理,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各采购单位不得拒绝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 电子保函(含投标、履约)申请办理流程见《广东政府采购电子投标保函服务供应商操作手册》《广东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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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采购函〔2023〕56号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推动政府降本增效,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综合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及我省实际,决定新增激光打印机和触控一体机纳入省级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品目新增激光打印机和触控一体机两个品目,调整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已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品目,原则上不再通过其他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确有科研等特殊工作用途或特殊需要的,各预算单位可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方式采购,在采购计划备案时详细说明理由并上传主管预算单位审核意见,各部门通过简易采购方式采购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品目上年购买总数的10%。 二、实施周期 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实施时间为2023年第三、四季度。自2024年起,空调机、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批量集中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