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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新闻动态</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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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BuildDate>Mon, 03 Mar 2025 22:11:19 +0800</lastBuildDate>
    <item>
      <title>国务院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title>
      <link>https://zzgjzb.org.cn/216.html</link>
      <pubDate>Fri, 20 Sep 2024 23:05:51 +0800</pubDate>
      <category>行业动态</category>
      <category>新闻动态</category>
      <description>&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amp;mdash;&amp;mdash;2024年9月1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财政部部长 蓝佛安 &amp;nbsp;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amp;nbsp;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amp;nbsp; 　　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mdash;&mdash;2024年9月10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span></p>
<p><span><strong>&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财政部部长 蓝佛安</strong></span></p>
<p>&nbsp;</p>
<p><span>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span><span>&nbsp;</span></p>
<p><span>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span><span>&nbsp;</span></p>
<p><span>　　<strong>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strong></span></p>
<p><span>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风险挑战，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为财政收入奠定了基础，但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持续下降、去年政策翘尾减收等因素都对财政收入恢复形成制约。1-7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663亿元，同比下降2.6%；扣除去年前5个月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去年年中出台的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影响后，可比增长1.2%左右。</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从收入级次看，1-7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745亿元，同比下降6.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75918亿元，同比增长0.6%，其中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收入增幅分别为0.8%、-1.1%、0.5%、5.7%。</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从收入构成看，1-7月，全国税收收入111240亿元，同比下降5.4%。其中，国内增值税下降5.2%，主要受去年同期基数较高、政策翘尾减收等因素影响；国内消费税增长5.5%，主要是成品油、卷烟、酒等消费品产销增长；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增长1.8%，与一般贸易进口增长态势基本吻合；企业所得税下降5.4%，主要受汇算清缴上年企业所得税减少等因素影响；个人所得税下降5.5%，主要受去年年中出台的提高部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翘尾减收等因素影响；出口退税12824亿元，同比多退1632亿元，主要是加强对外贸企业出口的支持。1-7月，全国非税收入24423亿元，同比增长12%。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12.4%，主要是地方多渠道盘活资产。</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从财政支出看，各级财政部门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必要支出力度。1-7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463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增长9.3%，地方支出增长1.5%。重点领域支出得到较好保障。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54亿元，增长4.3%；教育支出23115亿元，增长1.1%；科技支出5165亿元，增长3.8%；农林水支出13350亿元，增长8.2%；城乡社区支出11589亿元，增长7.2%；住房保障支出4682亿元，增长4.6%。</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span><span>&nbsp;</span></p>
<p><span>　　1-7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295亿元，同比下降18.5%。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86亿元，增长7.8%，主要是民航发展基金收入增加；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收入20909亿元，下降20.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763亿元，下降22.3%。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1228亿元，同比下降16.1%。其中，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支出1282亿元，增长43%，主要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增加；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946亿元，下降17.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相关支出25098亿元，下降8.9%。</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span><span>&nbsp;</span></p>
<p><span>　　1-7月，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61亿元，同比下降24.2%。其中，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70亿元，下降33.2%；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1191亿元，下降18%。全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17亿元，同比下降8.3%。其中，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854亿元，下降5.2%；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63亿元，下降12.1%。</span><span>&nbsp;</span></p>
<p><span>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span><span>&nbsp;</span></p>
<p><span>　　1-7月，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7013亿元，同比增长5.4%。其中，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91亿元，增长71.5%，主要是中央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6722亿元，增长5.2%。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0628亿元，同比增长8.2%。其中，中央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6亿元，下降6.7%；地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0402亿元，增长8.2%。截至7月末，基金累计结余136873亿元，增长10.3%。</span><span>&nbsp;</span></p>
<p><span>　　<strong>二、落实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strong></span></p>
<p><span>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围绕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组合使用多种政策工具，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财政管理监督，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固本培元、增强内生动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一）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着力扩内需、稳增长。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工作，确定发行品种、时间窗口等安排，截至7月末已发行4180亿元。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扩大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1-7月发行用于项目建设的新增专项债券1.59万亿元、支持项目超1.6万个，其中用作项目资本金的超1700亿元。督促地方用好上年增发国债资金，推动整改资金监管发现的问题，支持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截至7月末地方财政分解下达增发国债资金预算9989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6191亿元，占全年预算的88.4%。促进消费稳定增长。综合运用多种财税政策工具，加力支持实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将设备更新支持范围扩大到能源电力、老旧电梯等领域，提高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比例，加大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力度。支持老旧营运船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提高农业机械、新能源公交车等更新补贴标准。支持地方增强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加大汽车报废更新、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力度。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助力畅通城乡经济循环。加强对基层财力和政策支持。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超过10万亿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长8.6%。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中央激励原则，压实基层&ldquo;三保&rdquo;责任，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和库款调度。督促地方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用足用好支持政策，多渠道统筹资金资产资源，着力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二）坚持创新引领，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始终把科技作为重点支出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今年中央本级科技支出预算同比增长10%，其中基础研究增长13.1%。对基础研究实行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调动企业、社会投入积极性。推动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支持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运行发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需要，支持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加强央地协同，支持地方探索建设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高地。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促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制造业领域重点研发计划、重大专项等保障，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发布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支持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创设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一体化推进创新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启动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今年首批支持1000多家重点领域&ldquo;小巨人&rdquo;企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三）保基本、兜底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667亿元，支持地方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缓解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以及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纾难解困、稳岗扩岗。加大教育发展支持力度。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中央财政分别下达补助资金250亿元、2274亿元、120亿元。支持改善职业教育办学条件、地方高校改革发展，分别下达补助资金313亿元、404亿元。继续免除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94亿元，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支持重大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94元，中央财政下达相关补助资金974亿元。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30元，中央财政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648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97亿元。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按照3%的总体水平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中央财政已下拨全国统筹调剂资金1520亿元、下达补助资金9492亿元，支持地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深入推进&ldquo;一老一小&rdquo;相关改革，支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统筹规范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和调整机制，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7亿元。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支持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就业等工作。及时启动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支持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span><span>&nbsp;</span></p>
<p><span>　　（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支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新建项目中央补助水平由1300元/亩提高至2400元/亩，扩大黑土地保护性耕作面积和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范围。在全国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1-7月我国农业保险为1.1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约3.5万亿元。加大对产粮大县奖励力度，继续实施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进一步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农业减灾防灾，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和粮食主产区利益。推动提升乡村产业、建设和治理水平。中央财政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70亿元，加强对脱贫地区产业和就业帮扶。支持新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带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等政策，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扶持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在35个传统村落集中县开展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央财政下达奖励资金400亿元，支持地方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工作，开展城市更新示范，提升城市品质。下达补助资金708亿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启动支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工作。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出台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若干财税政策的实施意见。落实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制定横琴、河套、前海等合作区税收政策，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开发开放。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调整优化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完善边境贸易支持政策。</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支持实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中央财政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40亿元，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治理等工作。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267亿元，支持以长江、黄河为重点的流域水污染治理，引导更多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范围。支持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农用地安全利用等。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出台财政支持&ldquo;三北&rdquo;工程建设的意见，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并下达120亿元，全力支持打好&ldquo;三北&rdquo;工程攻坚战。落实湿地保护法规定，制定湿地恢复费缴纳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强化资金政策集成整合，继续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支持绿色低碳转型。进一步落实落细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意见的各项措施。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促进城乡特别是农村新能源汽车消费。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力度。支持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展，推动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span><span>&nbsp;</span></p>
<p><span>　　（六）加强财政管理，促进资金节约、规范、高效使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树牢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思想，跟踪评估过紧日子情况，把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严格&ldquo;三公&rdquo;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从紧控制项目支出，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推动压缩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大力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勤俭办一切事业。强化预算执行。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按照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抓紧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截至7月末已下达9.26万亿元，具备条件的均已下达完毕。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扎实开展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逐步实现对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和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的全面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围绕教育科技、生态环保、社会保障等领域，对社会关注度高、资金规模大的政策和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加大对绩效自评结果的抽查复核力度，推动提升评价质量。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认真整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出台实施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方案，围绕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方面部署重点任务。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对6000多家代理机构、3万个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检查，着力纠治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财会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推进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整治等工作。严肃处理2023年财会监督发现问题，问责472家单位和1346人，通报典型案例407个；对198家会计师事务所、538名注册会计师、46家资产评估机构、85名资产评估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推动完成会计法修改，加大对会计造假等违法行为处罚力度。</span><span>&nbsp;</span></p>
<p><span>　　总的看，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span><span>&nbsp;</span></p>
<p><span>　　<strong>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strong></span></p>
<p><span>　　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加强逆周期调节，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一）提高财政政策效能。在继续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基础上，密切跟踪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情况，及时评估和完善政策举措，建立健全推进落实闭环管理机制。支持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在财政补助、税费优惠、政府采购等方面对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和物流成本，持续激发企业活力。围绕居民消费升级方向，落实和完善提振消费的财税政策，深入实施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支持培育壮大文旅、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新增长点。加强项目与资金的统筹，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各类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着力提高投资综合效益。完善重大政策和项目跟踪监督机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推动政策和资金尽早落地见效。</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二）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控一般、保重点。保持科技投入力度，强化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支持。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高标准农田、乡村产业、和美乡村等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财政对稳就业的支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落实好教育、养老、医疗、优抚等方面补助政策，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预算管理完整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拓展地方税源，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和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优化税制结构，完善个人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制度。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span><span>&nbsp;</span></p>
<p><span>　　（四）筑牢兜实基层&ldquo;三保&rdquo;底线。督促地方落实&ldquo;三保&rdquo;责任，健全分级责任体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领域&ldquo;三保&rdquo;政策落实的管理监督职责。合理确定&ldquo;三保&rdquo;范围标准，统筹经常性财力加强保障。严格预算执行，坚决控制暂付性款项，增强库款调控能力，优先保障&ldquo;三保&rdquo;支出需要。推动&ldquo;三保&rdquo;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分级预警。通过规范管理和深化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激励相容、约束有力的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五）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加强融资需求端和供给端管控，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坚决遏制化债不实和新增隐性债务。分类推动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确保按时偿还、不出风险。</span><span>&nbsp;</span></p>
<p><span>　　（六）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围绕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事前评估机制，将事前评估嵌入新出台或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坚决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压实地方、部门和单位财经制度落实、预算编制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责任。加快建成覆盖财政重点支出领域和部门重点工作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编制和执行预算。加强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深入推进内控内审，堵塞管理和制度漏洞。突出加强、聚焦、优化，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为财政管理和宏观决策提供有力支撑。</span><span>&nbsp;</span></p>
<p><span>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ldquo;两个确立&rdquo;的决定性意义，增强&ldquo;四个意识&rdquo;、坚定&ldquo;四个自信&rdquo;、做到&ldquo;两个维护&rdquo;，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开拓奋进、真抓实干，努力做好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span></p>
<p>&nbsp;</p>
<p><span>来源：中国人大网</span></p>]]></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财政部赞同：不能一刀切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title>
      <link>https://zzgjzb.org.cn/215.html</link>
      <pubDate>Fri, 20 Sep 2024 23:05:12 +0800</pubDate>
      <category>行业动态</category>
      <category>新闻动态</category>
      <description>&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14号建议的答复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财库函〔2024〕4号&amp;nbsp; &amp;nbsp;&amp;nbsp; &amp;nbsp; 刘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公平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政府采购坚持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近年来，财政部积极优化政府采购交易制度，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一、关于进一步规范保证金收取 对于您所提出的不能一刀切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建议，我们十分赞同。我们认为，投标保证金是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减少随意弃标、围串标现象的重要保障。同样，履约保证金是促进中标供应商诚信履约，保护采购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在中央层面，政府采购领域没有取消保证金的政策。实践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2><span>&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财政部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1214号建议的答复</span></h2>
<p><strong><span>&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财库函〔2024〕4号</span></strong><span>&nbsp; &nbsp;&nbsp;</span></p>
<p><span>&nbsp;</span></p>
<p><span>刘璠代表：</span></p>
<p><span>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政府采购公平诚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span></p>
<p><span>政府采购坚持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近年来，财政部积极优化政府采购交易制度，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不断推进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span></p>
<p><span>一、关于进一步规范保证金收取</span></p>
<p><span>对于您所提出的不能一刀切取消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的建议，我们十分赞同。我们认为，投标保证金是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减少随意弃标、围串标现象的重要保障。同样，履约保证金是促进中标供应商诚信履约，保护采购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在中央层面，政府采购领域没有取消保证金的政策。实践中，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为降低供应商制度性交易成本，供应商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近年来，财政部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政策文件中，多次要求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并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加强监督管理。</span></p>
<p><span>二、关于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span></p>
<p><span>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机制，作为供应商的法定救济渠道，多年来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采购公平公正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如相关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提起质疑、投诉，这也是供应商的法定权利。诚如您所言，实践中一些供应商没有正当行使自身权利，借恶意投诉干扰采购项目正常开展，给采购人带来损失。对此，财政部门依法对恶意投诉等行为实施惩戒。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的，经财政部门认定属实后，均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驳回投诉事项并发布处罚公告，禁止投诉人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此外，对于政府采购当事人恶意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除上述惩戒措施之外，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九条有关规定，按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下一步，财政部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法修改，研究完善对供应商恶意投诉或存在诬告、陷害、诽谤等违法行为的惩戒措施。</span></p>
<p><span>对于您提出的供应商虚假承诺中标的情况，近年来，财政部持续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畅通供应商权利救济渠道，依法查处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问题。对于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规定，依法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加大对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span></p>
<p><span>三、关于加强供应商信用体系建设</span></p>
<p><span>财政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政府采购供应商&ldquo;不敢失信&rdquo;的市场氛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开设专栏，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现与&ldquo;信用中国&rdquo;、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网站信用信息共享，并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相关主体的信用记录。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加快完善政府采购领域公平诚信体系，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span></p>
<p><span>四、关于建立全国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共享机制</span></p>
<p><span>政府采购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近年来，财政部着力建设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要求包括意向公开、采购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合同在内的政府项目信息，以及投诉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处理结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等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集中统一发布，并实现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央主网全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ldquo;一站式&rdquo;查询，社会公众及各级财政部门都可以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各类政府采购信息，有效维护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下一步，财政部将加强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归集机制，进一步推动全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信息共享。</span></p>
<p><span>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span></p>
<p><span>&nbsp;</span></p>
<p><span>&nbsp;</span></p>
<p><span>财&nbsp;政&nbsp;&nbsp;部</span></p>
<p><span>2024年6月15日</span><span></span></p>
<p>&nbsp;</p>
<p>&nbsp;</p>]]></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简要情况</title>
      <link>https://zzgjzb.org.cn/214.html</link>
      <pubDate>Fri, 20 Sep 2024 23:04:18 +0800</pubDate>
      <category>行业动态</category>
      <category>新闻动态</category>
      <description>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3929.6亿元。其中，货物、工程、服务政府采购规模分别为 7738.1亿元、14486.8亿元和11704.8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比例为22.8%、42.7%和34.5%。从组织形式看，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规模分别为8038.3亿元、1522.4亿元和24369.0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23.7%、4.5%和71.8%。从采购方式看，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采购规模分别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6.3%、0.6%、1.8%、12.3%、0.6%、3.1%和1.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在支持绿色发展方面，2023年全国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357.2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3.9%；优先采购环保产品575.1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4.9%。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全国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25239.8亿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78.3亿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的62.5%。在支持乡村振兴方面，各级预算单位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amp;ldq</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section>2023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3929.6亿元。其中，货物、工程、服务政府采购规模分别为 7738.1亿元、14486.8亿元和11704.8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比例为22.8%、42.7%和34.5%。从组织形式看，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规模分别为8038.3亿元、1522.4亿元和24369.0亿元，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23.7%、4.5%和71.8%。从采购方式看，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框架协议采购规模分别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6.3%、0.6%、1.8%、12.3%、0.6%、3.1%和1.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发挥。在支持绿色发展方面，2023年全国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357.2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3.9%；优先采购环保产品575.1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4.9%。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全国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为25239.8亿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74.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778.3亿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的62.5%。在支持乡村振兴方面，各级预算单位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ldquo;832&rdquo;平台）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超过99亿元，有效带动贫困农户增收，促进乡村产业发展。</section>
<section></section>
<section>来源：财政部</section>]]></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广州“五箭齐发”促政采营商环境大提升</title>
      <link>https://zzgjzb.org.cn/213.html</link>
      <pubDate>Fri, 20 Sep 2024 23:03:44 +0800</pubDate>
      <category>行业动态</category>
      <category>新闻动态</category>
      <description>日前，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创新驱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在成本、效率、创新、惠企、监管五个维度上发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革新，促进政采营商环境大提升。 在降成本方面，完善全周期成本管理。广州市财政局通过优化采购需求制度，进一步拓宽成本管控视野，将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成本纳入管控。除在常规政府采购流程中发生的成本外，延伸至项目前期采购需求制定、采购项目所需的维修保养、废弃处置、维护升级等所产生的费用，确保项目采购全流程实际开销控制在成本预算范围内。 在提效率方面，推动带量集中采购。广州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率先在全省提出主管预算单位要开展共性需求梳理，对采购量大的货物和服务，可牵头组织或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带量集中采购，通过强化部门协同，以全域之力，高质量实现政府采购降本增效的目标。 在推创新方面，广州市促进合作模式创新。在全省率先在采购需求管理中融入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引导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制定采购需求时，充分考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落地。</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d-content" data-v-40074354="">
<p><span>日前，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创新驱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通过在成本、效率、创新、惠企、监管五个维度上发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革新，促进政采营商环境大提升。</span></p>
<p><span>在降成本方面，完善全周期成本管理。广州市财政局通过优化采购需求制度，进一步拓宽成本管控视野，将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成本纳入管控。除在常规政府采购流程中发生的成本外，延伸至项目前期采购需求制定、采购项目所需的维修保养、废弃处置、维护升级等所产生的费用，确保项目采购全流程实际开销控制在成本预算范围内。</span></p>
<p><span>在提效率方面，推动带量集中采购。广州市财政局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率先在全省提出主管预算单位要开展共性需求梳理，对采购量大的货物和服务，可牵头组织或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带量集中采购，通过强化部门协同，以全域之力，高质量实现政府采购降本增效的目标。</span></p>
<p><span>在推创新方面，广州市促进合作模式创新。在全省率先在采购需求管理中融入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引导预算单位在编制预算、制定采购需求时，充分考虑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的落地。</span></p>
<p><span>在促惠企方面，优化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广州市通过对采购需求的编制规范，严格开展需求调查等，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对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同时，广州市财政局持续通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专门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提高签订合同与资金支付速度、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一系列政策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span></p>
<p><span>在强监管方面，广州市财政局强化科技赋能。依托政府采购领域的信息化建设，将政府采购需求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中实现智慧备案，持续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实现全链条监管，倾力打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span></p>
<p><span>&nbsp;</span></p>
<section><span>来源：中国财</span><span>经报</span></section>
</div>]]></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2024年上半年中国财政政策执行情况报告</title>
      <link>https://zzgjzb.org.cn/212.html</link>
      <pubDate>Fri, 20 Sep 2024 23:03:12 +0800</pubDate>
      <category>行业动态</category>
      <category>新闻动态</category>
      <description>综&amp;nbsp; 述&amp;nbsp;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amp;ldquo;十四五&amp;rdquo;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上半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风险挑战，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amp;nbsp; 　　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支撑；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推动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amp;nbsp; 　　一是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工作，</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section><span>综&nbsp; 述</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ldquo;十四五&rdquo;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上半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迎难而上、积极作为，深化改革开放，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风险挑战，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必要支撑；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推动优化支出结构，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支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财政平稳运行，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工作，截至6月末已发行2500亿元，支持办好一批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中的大事要事。督促指导地方用好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加强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下达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上半年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49万亿元。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统筹运用多种财税政策工具，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支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始终把科技作为重点支出领域优先予以保障，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坚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启动新一轮&ldquo;专精特新&rdquo;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统筹运用税收优惠、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首批次重点新材料应用保险补偿、政府采购等政策，支持集成电路、工业母机等重点产业链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织密扎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多渠道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推进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推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继续免除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并允许延期还本，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70元，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政策，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支持做好抢险救援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等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力保障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推动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资金和政策保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多措并举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推动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支持夯实国家粮食安全根基。中央财政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70亿元，加强对脱贫地区产业和就业帮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各地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开发开放，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同时，研究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不断加强财政科学管理，进一步释放财政治理效能，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深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强化财政科学管理，加强财政政策与其他政策协调配合，提升政策实施效能，推动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上半年，我国经济运行延续回升向好态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扣除特殊因素影响后，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1.5%左右；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比增长2%，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国民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财政收入实现可比增长。</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上半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9万亿元，同比下降2.8%，主要是2022年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部分缓税在2023年前几个月入库抬高了基数，以及2023年年中出台的4项减税政策对今年财政收入形成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拉低了收入增幅。扣除上述特殊因素影响后，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可比增长1.5%左右。</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上半年，全国税收收入同比下降5.6%。分税种看，国内增值税下降5.6%，主要受去年同期基数较高、政策翘尾减收等因素影响；国内消费税增长6.8%，主要是成品油、卷烟、酒等产销增长；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增长0.7%，与一般贸易进口增长态势基本吻合；个人所得税下降5.7%，主要受去年年中出台的提高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政策翘尾减收等影响；出口退税11380亿元，同比多退1433亿元。</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财政支出保持增长，重点领域支出得到保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上半年，各级财政部门加大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保持必要支出强度，适当加快支出进度，全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资金需求。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6万亿元，同比增长2%。主要支出领域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7万亿元，增长4.2%；教育支出2.03万亿元，增长0.6%；农林水支出1.15万亿元，增长6.8%；城乡社区支出1.05万亿元，增长8%；住房保障支出3973亿元，增长2%。</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在执行中，财政部按照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及时批复部门预算，抓紧下达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截至6月末已下达8.99万亿元，具备条件的均已下达完毕。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轻重缓急，&ldquo;小钱小气、大钱大方&rdquo;，将资金用在刀刃上。依托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常态化开展预算执行监督，分析重点项目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逐步实现对中央部门预算资金和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的全面监督，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规范性。</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落实落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升。</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做好预算源头管理。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从源头上做好预算编制，从严控制预算安排，树立零基预算理念，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建立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2024年中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扣除重点保障支出后仅增长0.3%。</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严控一般性支出。持续完善支出标准体系，从严审核新增资产配置，推动压缩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大力盘活闲置资产资源，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ldquo;三公&rdquo;经费管理，细化&ldquo;三公&rdquo;经费限额等管理措施。</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高质量开展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对评价结果较差的，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安排。坚持按季度评估中央部门过紧日子情况，进一步优化评估指标，完善评估规则，推动部门精打细算、勤俭节约。</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严肃财经纪律。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持续保持财会监督高压态势，防范和查处违规记账、擅自截留、非法挪用等问题，加大通报和处理力度，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组合运用多种政策工具，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财政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组合使用赤字、专项债、财政补助、贴息、税收等多种政策工具，推动经济延续回升向好态势。</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稳妥安排财政赤字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保持必要支出强度。</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9000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支持地方加大重点领域补短板力度。发行10000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不计入赤字，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2024年赤字率按3%安排，全国财政赤字规模40600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8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赤字334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7200亿元。</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ldquo;两重&rdquo;项目建设。</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组织做好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工作。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期限品种结构，按照适度均衡、定期滚动发行等市场化原则，合理安排并及时公布发行计划，组织国债承销团积极参与超长期特别国债承销。发布《个人投资者购买国债问答》，并组织专家权威解读，便利投资者购债。上半年累计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2500亿元，有力保障&ldquo;两重&rdquo;项目落地实施。</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做好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转来的项目清单，分领域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预算，要求地方财政部门和有关中央单位及时分解下达预算，按照实施进度及时拨付资金，不得超进度拨付资金或拖欠账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管。</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落实好已经出台实施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科技成果转化税收减免等政策，制发《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我国支持制造业发展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企业兼并重组主要税收优惠政策指引》等，帮助经营主体用足用好政策。</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强化对制造业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支持。发布《关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出台《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境内上市公司授予个人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和股权奖励，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个人可自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36个月的期限内缴纳个人所得税。</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要求，调整优化专利收费政策，增设&ldquo;专利权补偿期年费&rdquo;和&ldquo;专利权期限补偿请求费&rdquo;两个子项目，并实施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和著录事项变更费等减免措施，支持企业创新。</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深入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加快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span></section>
<section><span>　　落实好支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一系列财税政策，推动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助推发展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持续加大。2024年，中央本级科技支出预算安排3708.28亿元，较上年增长10%。其中，基础研究支出979.8亿元，较上年增长13.1%。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支持中国科学院开展稳定支持基础研究领域优秀青年团队试点等。</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稳步实施。足额保障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资金需求，支持布局实施一批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完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制度，参与修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等。</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进一步强化。支持国家实验室建设发展，配合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适当加大中央级科研单位稳定科研经费支持力度，加强科研能力建设。引导支持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得到有力保障。推动健全完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优化区域科技创新布局。2024年下达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59.92亿元，支持和引导各地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五是科学普及和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持续深化。保障科普经费投入，推动增强科技馆科普辐射力，提升基层科普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支持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推动加快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加大企业创新发展支持力度。</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启动实施新一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财政奖补政策，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首批支持1000多家重点领域的&ldquo;小巨人&rdquo;企业高质量发展，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产业链协作配套能力。充分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共同支持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截至目前，基金的规模达到357亿元，累计投资42个子基金，帮助已投项目新增股权融资超过4800亿元，投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1200多家，金额占比70%以上。</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实施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加大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科技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贷款责任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不超过40%，单户担保金额上限由1000万元提升至3000万元，代偿率上限从4%提高至5%，着力解决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发展有潜力、知识产权价值高，但有效抵质押物较少的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支持科技创新。</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扎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助推产业基础能力提升和重点产业链协同攻关。中央制造业专项资金聚焦重点产业链，支持工业母机、仪器仪表等行业解决&ldquo;卡脖子&rdquo;问题；聚焦战略急需基础产品，支持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等薄弱环节，集中突破一批重要基础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实施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今年，中央财政支持将苏州、广州、宁波、哈尔滨、大连、沈阳等20个城市纳入首批试点，引导实施一批重大示范项目，推进制造业&ldquo;智改数转网联&rdquo;。</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推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实施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将中山、无锡等36个城市纳入第二批试点范围。中央财政对试点城市给予1&mdash;1.5亿元定额奖励，支持地方政府综合施策，探索形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方法路径、市场机制和典型模式。</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深入实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的意见》，扩大支持数量及年限限制，建立市场化差异化的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优化调整申报流程，更好帮助创新产品开拓市场。</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更好统筹消费和投资，助力国内需求恢复回暖</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坚持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税收优惠、专项资金、政府债券、贷款贴息等政策工具，深入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着力激发有潜能的消费，扩大有效益的投资，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增强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发挥财税政策引导作用，促进消费平稳增长。</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加力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研究提出&ldquo;一揽子&rdquo;政策措施，明确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进一步提升地方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大规模设备更新方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统筹做好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工作，支持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淘汰力度。对于纳入相关部门备选项目清单、符合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条件的经营主体，中央财政对贷款本金每年贴息1.5个百分点，贴息期2年，帮助经营主体降低融资成本。消费品以旧换新方面，将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家电产品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旧房装修、厨卫改造、居家适老化改造的物品材料购置等，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范围，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不断提高居民生活品质。</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110亿元，引导各地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为重点，加快补齐农村商业设施短板，改造升级商贸基础设施，增强农村产品&ldquo;上行&rdquo;动能，促进农村消费与农民收入双提升。</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启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中央财政统筹整合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有关地方发挥商贸流通节点城市、重大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优化区域网络布局，补齐城乡设施短板，加快建设城乡融合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今年已确定20个城市纳入首批支持范围，并安排补助资金31亿元，支持试点城市启动相关工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支持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中央财政按照每年每县最高奖励4500万元的标准，首批支持70个县加快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短板，提升公共充换电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激发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积极培育新技术新模式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强化政府投资牵引，带动扩大社会有效投资。</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切实用好政府债券。加强对2023年四季度增发的1万亿元国债资金调度，促进相关项目高效组织实施。今年安排1万亿元超长期特别国债，着力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以及支持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上半年已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49万亿元、支持项目1.6万个，其中用作项目资本金1648亿元；合理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推动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准备。</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更好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作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000亿元，比上年增加200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创新、新型基础设施、减排降碳、加强民生等经济社会薄弱领域补短板等。截至6月底，中央预算内投资已下达3347亿元，占全年预算的47.8%。</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推动巩固外贸外资基本盘。</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深入实施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安排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38亿元，支持第三批12个省份启动外经贸提质增效示范，并继续支持第一批8个省份及第二批10个省份实施示范工作，引导地方以重点外向型产业链为主线，支持电子信息、工程机械、医药等重点外向型产业实施一批示范项目，推动外贸外资高质量发展。</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重点向跨境电商、海外仓等外贸新业态新模式领域倾斜，支持出口潜力大、符合产业导向的服务贸易企业创新发展。截至2024年5月底，已决策投资子基金47个、直投项目25个，决策投资金额93亿元；基金连同子基金已投资538家企业，投资金额达424亿元。</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强化关税政策作用。经国务院批准，2024年1月1日起，对101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降低低砷萤石、燃料电池用气体扩散层等国内短缺的资源、关键设备和零部件进口关税，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对部分抗癌药、罕见病药的药品和原料等实施零关税；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提高乙烯等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着力增强国内大循环内生动力和可靠性。</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扎实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安排专门资金，支持提升海关装备智能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助力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印发《关于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完善边境贸易政策，优化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的政策环境。</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同时，延续执行2023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至2025年。</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五、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强化财政基本民生投入保障，持续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在高质量发展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就业优先战略深入实施。</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加大援企稳岗力度。2024年中央财政下达就业补助资金667.43亿元，支持地方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提升就业公共服务能力。延续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等阶段性稳岗政策，支持经营主体纾解困难、稳定岗位。</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抓好重点群体就业。整合优化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引导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推动稳定和扩大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加强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群体就业帮扶，健全就业援助机制。</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支持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开展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加快推进。</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202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4.2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4%，上半年已支出超过2万亿元。</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下达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1918.34亿元，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30亿元，支持地方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提升办学水平。</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推进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扩优提质。下达支持学前教育补助资金250亿元，支持地方多渠道增加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下达补助资金120亿元，支持地方改善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推动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开展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试点总结，谋划做好政策制定和全国实施工作。下达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312.57亿元，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通过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制度，支持中央高校加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建设。下达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403.87亿元，引导地方加大投入，提升地方高校办学水平。</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积极落实完善学生资助政策。下达学生资助补助经费694.46亿元，着力减轻家庭教育负担。从2024年春季学期起，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年生均小学由1000元提高到1250元，初中由1250元提高到1500元。延续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政策，对2024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4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本金可延期1年偿还，预计全年减免利息约24亿元，惠及500多万高校毕业生。</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稳步提升。</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支持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94元，中央财政下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765.47亿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08.8亿元，着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巩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670元。下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3647.88亿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296.51亿元、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39.95亿元，支持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下达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97.3亿元，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等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下达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91.15亿元，巩固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成果。下达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补助资金90.57亿元，支持县域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能力建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等。下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72.03亿元，推动实施紧缺专科人才培养培训等卫生健康人才培养项目。下达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补助资金43.63亿元，支持各地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等工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强化普惠托育服务。继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遴选了第二批15个地市实施示范项目，中央财政按两年一个周期对每个示范项目补助1亿元，引导地方探索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路径。</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稳步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2024年统筹调剂资金2533亿元，截至目前已调拨1520亿元，有效解决各地基金当期缺口。按照全国总体3%的比例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上半年下达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9280.66亿元，支持各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稳步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研究完善个人养老金政策措施，为全面推开个人养老金做好准备。</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更加有力。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3亿元，支持各地统筹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1.6亿元，支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实施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下达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36.38亿元、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含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38.36亿元，支持各地开展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工作。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12亿元，支持有关地区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等上门服务，因地制宜发展老年助餐服务。</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优待抚恤力度持续加大。下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623.07亿元、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22.61亿元，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群体相关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继续开展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更好满足优抚对象医疗需求。</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五）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更加完善。</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安排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155.9亿元，推动加强基层文化建设，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进一步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公共文化服务差距。</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安排转移支付资金58.2亿元，支持全国5万余个博物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安排各类文艺创作经费27.66亿元，持续完善创作引导激励机制，加强对艺术创作生产特别是现实题材艺术创作生产的引导和扶持。</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安排专项经费，支持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脱贫地区基层一线培养、选派文化工作者，建强基层人才队伍。</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五是下达体育领域转移支付资金44.72亿元，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各地改善公共体育设施和国家队训练条件等，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六）防汛救灾工作得到全力保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与应急管理、农业、水利、交通等部门密切联动，建立了三项稳定、高效的工作机制，包括灾情信息共享机制、中央财政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以及分级负责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加强灾情通报和预研、预见、预判，做好应对准备；一旦启动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财政部即刻通过救灾资金快速核拨机制下拨资金，支持地方迅速组织抢险救援，妥善安置群众；灾情过后则抓紧恢复重建，尽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强化防汛救灾资金保障。截至7月底，中央财政已向地方拨付救灾资金113亿元，有力支持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和抢险救援、恢复农业生产、修复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以及公路应急抢通和基础设施建设。</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配合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及储备管理工作。及时下达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计划，积极推进2024年中央应急抢险救灾储备物资采购工作，及时充实储备库存。配合应急管理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共调拨生活类和防汛抗旱类救灾物资约47.2万件。</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六、支持乡村全面振兴，积极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资金和政策保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积极进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推动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多措并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聚焦&ldquo;藏粮于地&rdquo;，夯实粮食生产重要物质基础。大力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将新建高标准农田的平均补助水平由1300元/亩提高至2400元/亩、增长85%。推动20个县开展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支持东北地区深入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和实施保护性耕作措施。支持实施粮豆轮作、水稻油菜等作物轮作、棉花玉米等与花生轮作或间套作，在粮食生产大县和经济作物优势产区加快科学施肥技术落地。</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聚焦&ldquo;藏粮于技&rdquo;，加快补上农业科技和装备短板。安排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236亿元，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支持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快推进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推动农机产业转型升级。安排11.73亿元，支持开展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性能测定工作以及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加快优良品种更新换代和推广应用。</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聚焦调动种粮农民积极性，持续加大粮食生产支持力度。在安排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更多向粮食主产区倾斜，加大产粮大县奖励力度，继续实施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稻谷补贴和最低收购价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更好保障种粮农民收益和粮食主产区利益。</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聚焦强化农户风险保障，加大农业保险发展力度。在全国全面实施三大主粮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2024年上半年，我国农业保险为近1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超3.2万亿元。</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五是聚焦提高粮食产能，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安排9.74亿元，支持10个双季稻主产省份全面推进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安排18.6亿元，支持四川、湖南、湖北等20个省份开发冬闲田扩种冬油菜。安排27.84亿元，支持以西北、黄淮海、西南、长江中下游地区为重点，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大力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强化投入保障。2024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70亿元，较上年增加20亿元，资金继续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重点地区倾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抓好重点工作。会同行业部门督促指导地方保持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总体稳定，优先用于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并建立健全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同时，继续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注重跟踪问效。扎实开展2023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并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定期调度资金支付进度和项目实施情况，会同行业部门及时提醒督促重点省份，推动衔接资金尽早发挥效益。</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积极发挥政府采购作用。组织各级预算单位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预留年度食堂食材采购份额，通过&ldquo;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rdquo;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2024年上半年，各级预算单位通过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约30亿元。</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持续推进乡村发展和建设。</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加快发展乡村产业。支持地方新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加快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安排88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农业生产服务类企业、供销合作社等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二是不断加强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实施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政策，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安排资金412.51亿元，支持小型引调水工程建设、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等，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三是支持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2024年确定35个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并下达15亿元补助资金，指导地方有序组织实施。</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持续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中央财政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400亿元，用于增强各地区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的财政保障能力。</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深入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修订《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建立以奖代补机制。下达2024年补助资金707.8亿元，计划支持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22.7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148万套，支持改造城中村118.94万户、老旧小区5.77万个、棚户区（城市危旧房）7.41万套，推动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扎实推进城市更新行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方案，通过竞争性选拔分批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地级及以上城市，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2024年已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首批15个城市开展相关工作，拨付补助资金30亿元。</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五）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迈向更高水平。</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持续完善区域重大战略财税支持政策。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支持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雄安新区，推动构建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研究制定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综合性财税政策。加大对革命老区、边疆地区、资源枯竭城市等重点地区和特殊类型地区支持力度，推动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增强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二是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发开放。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货物、物品有关税收政策，支持合作区高标准实现&ldquo;一线&rdquo;放开、&ldquo;二线&rdquo;管住，推动构建与澳门一体化高水平开放新体系。2024年3月1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正式实现封关运作，相关税收政策平稳实施，政策红利不断释放。</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投入、完善机制、深化改革，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动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nbsp;&nbsp;&nbsp;</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支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下达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40亿元，强化对京津冀及周边、汾渭平原、长三角等重点区域的投入，支持开展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2024年6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优良天数比例为78.3%。</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支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下达水污染防治资金267亿元，比上年增长3.9%，以长江、黄河流域为重点支持地方开展流域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继续引导长江、黄河全流域地方加强协商合作，协调推动黄河干流（晋陕蒙）、长江干流（渝鄂段）新建跨省机制，黄河流域试点奖补政策进一步延长至2025年。2024年1-6月，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为88.8%，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支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下达土壤污染防治资金44亿元，以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尾矿库治理为重点，支持开展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和风险管控。2024年1-6月，全国土壤环境风险持续有效管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持续推进生态系统保护修复。</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全力支持打好&ldquo;三北&rdquo;工程攻坚战。出台《关于财政支持&ldquo;三北&rdquo;工程建设的意见》，加快推动构建稳定持续、保障到位、渠道多元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撑体系；新设立&ldquo;三北&rdquo;工程补助资金并下达2024年预算120亿元，集中资源打好标志性战役，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下达资金129.5亿元，支持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推动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强化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下达资金42.5亿元，支持地方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实施受损山体和地表植被恢复，改善区域生态状况，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碳汇能力。</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有力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下达资金40亿元，支持沿海城市全方位、全海域、全过程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提高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五是全面推进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稳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多渠道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强化保障力度，积极支持清洁能源推广和应用、重点行业领域低碳转型、碳汇能力巩固和提升等。推动设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专项资金，2024年安排75亿元，支持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发展。</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引导多元化投入。发挥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撬动引导作用，加大对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投入。加快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生产要素向绿色低碳领域倾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落实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积极采购和使用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城市范围拟从48个增加至100个，绿色建材产品种类拟从75种扩展到100种。研究制定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八、兜牢兜实基层&ldquo;三保&rdquo;底线，地方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nbsp;&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压实地方各级&ldquo;三保&rdquo;保障责任，强化监测预警，切实筑牢兜实&ldquo;三保&rdquo;底线。</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优化对地方转移支付，基层财力保障进一步加强。</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进一步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2024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继续保持10万亿元以上，剔除一次性安排的支出后同比增长4.1%。完善资金分配办法，强化激励约束，向重点领域和困难地区倾斜，增强地方财政保障能力。同时，推动地方下沉财力，为基层财政运行提供有力支撑。</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严格落实&ldquo;三保&rdquo;主体责任，兜底保障机制更加健全。</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按照&ldquo;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中央激励&rdquo;的原则，压实地方各级&ldquo;三保&rdquo;保障责任，县级负主体责任；市级对省直管县负帮扶责任，对市辖区及非省直管县负兜底保障责任；省级对县级&ldquo;三保&rdquo;负兜底保障责任。健全细化&ldquo;三保&rdquo;管理制度体系，从预算编制和审核、预算执行、应急处置等方面，实现&ldquo;三保&rdquo;全流程规范管理。</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强化常态化监测预警，织密基层财政运行安全网。</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建立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动态监测&ldquo;三保&rdquo;执行、库款保障等情况，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各地监管局与省级财政部门建立联合会商工作机制，与重点县区建立联系点制度，强化监测预警。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逐步实现精准监测&ldquo;三保&rdquo;执行进度，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可能存在的&ldquo;三保&rdquo;风险隐患。</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九、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加强专项债券管理，促进资金安全高效使用。</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合理测算并及时下达分地区专项债券额度，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合理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不断提升储备项目质量。开展全生命周期绩效管理，穿透式监测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情况，发现违规问题及时纠正。要求地方加快专项债券发行使用节奏，保持必要的财政支出强度，2024年1-6月，各地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49万亿元。</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落实一揽子化债举措，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认真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加强财政、金融等政策配合，形成推动化债合力。按照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的工作原则，指导督促各地立足自身努力，加大工作力度，统筹调度各类资金资产资源，抓实抓细具体化债方案和政策举措，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强化违法违规举债震慑。</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制度体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指导地方逐步建立起全口径、常态化隐性债务监测体系，加强风险分析评估。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堵违法违规举债融资的&ldquo;后门&rdquo;，要求严格地方建设项目审核，严管新增项目融资的金融&ldquo;闸门&rdquo;，强化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持续保持高压监管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十、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科学管理效能持续释放</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坚持把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不断提升财政管理系统化、精细化、标准化、法治化水平。</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持续推进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财政治理效能。</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全面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加快建设覆盖财政重点支出领域和部门重点工作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印发《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进一步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评价。深入推进预算公开，扎实做好中央政府预算、中央部门预算公开工作，98个中央部门按要求向社会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税收法治建设有序推进。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将于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及时发布关税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积极配合做好增值税、消费税等税种立法工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财政体制改革稳步实施。推动落实已出台的医疗卫生、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指导地方合理划分省以下知识产权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推动地方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不断加强财会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强化财会监督法治保障。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持续完善财会监督工作机制。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份和114个中央部门印发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实施方案；18个省份和95个中央部门建立了财会监督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部门间横向协同工作机制，强化与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围绕财经领域重大案件查处、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会计评估领域专项监督、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4个领域，加强财会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ldquo;四类&rdquo;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打击挂名执业、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无证经营、网络售卖审计报告等行为。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span></section>
<h6>&nbsp;</h6>
<section><span>　　（三）稳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础，进一步提升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拓展和优化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功能，加强对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和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监控，推进中央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应用，保障中央预算单位通过一体化系统完成预算编制、调整调剂等工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组织中央部门对新增和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排序、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指导中央部门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组织对中央部门项目支出、中央对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有关绩效评价结果与中央部门预算安排或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挂钩。组织中央部门随同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796个项目绩效目标，持续提高绩效信息透明度。</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是稳步推进政府财务报告工作。组织中央部门和地方开展2023年度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修订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审核规则，开展部门与财政对账工作，组织中央部门财务报告集中审核。</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是完善国债发行管理机制。统筹做好一般国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工作，确保超长期特别国债发行平稳顺利。完善国债承销团管理制度机制，指导督促承销团更好发挥在支持国债发行和改革创新等方面的作用。统筹国债发行与预算执行、库款管理，适度压降国债筹资成本，优化记账式国债招标规则，合理制定储蓄国债发行计划。</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五是不断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推动印发《政府采购领域&ldquo;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rdquo;三年行动方案（2024&mdash;2026年）》，明确政府采购重点改革任务，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推动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同步推进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功能。印发《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试行）》、《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等制度文件，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标准化水平。</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六是夯实财政管理的法治基础。在积极推进财政立法的同时，组织开展第十四次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对718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宣告废止或失效。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加大以案释法力度，提高财政法律制度的遵从度。</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十一、财政政策展望</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下一步，财政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增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态势，推动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加大财政政策实施力度。</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一是加力支持&ldquo;两新&rdquo;工作。统筹安排和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通过增规模、降门槛、扩范围、简流程，优化设备更新支持方式；通过增强地方自主权、发挥地方创造力，支持地方提升消费品以旧换新能力。实施好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等政策。二是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放大效应。发行并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ldquo;两重&rdquo;建设；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着力提高投资综合效益。三是持续优化和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更好发挥关税等宏观调控职能，进一步优化调整进口税收政策。四是切实加强与货币等其他政策协同。综合运用政策性金融、贴息奖补、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支持和撬动更多资金精准支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五是密切跟踪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情况。继续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合理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及时评估和完善政策举措，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跟踪监督机制，推动政策和资金尽早落地显效。</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二）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支出。</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保持科技投入力度，强化对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的支持。大力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推动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加强高标准农田、乡村产业、和美乡村等建设，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强化财政对稳就业的支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落实好教育、养老、医疗、优抚等方面的补助政策，分层分类做好社会救助。落实财政资金奖补和相关税费优惠政策，扎实推进房地产&ldquo;三大工程&rdquo;建设，配合做好保交房相关工作，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全力、及时支持做好防汛抗旱救灾等工作。</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三）筑牢兜实基层&ldquo;三保&rdquo;底线。</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督促地方落实&ldquo;三保&rdquo;保障政治责任，健全分级责任体系，压实相关职能部门对本领域&ldquo;三保&rdquo;政策落实的管理监督职责。合理确定&ldquo;三保&rdquo;范围标准，统筹经常性财力加强保障。严格预算执行，坚决控制暂付性款项，增强库款调控能力，优先保障&ldquo;三保&rdquo;支出需要。推动&ldquo;三保&rdquo;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完善地方财政运行监测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分级预警，及时防范化解&ldquo;三保&rdquo;风险。通过规范管理和深化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激励相容、约束有力的县级财力长效保障机制。</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四）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进一步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省负总责、市县尽全力化债，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加强融资需求端和供给端管控，强化政府支出事项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金融机构融资业务，阻断新增隐性债务路径。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加强跨部门数据信息共享应用，加大协同监管和追责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化债不实和新增隐性债务。分类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改革转型，加快压降平台数量和隐性债务规模。完善专项债券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产管理、收入归集，确保按时偿还、不出风险。</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五）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加强源头管理，建立健全事前评估机制，将事前评估嵌入新增和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项目决策程序，坚决防止超财力出台政策、新上项目。压实财政管理责任，地方、部门和单位对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财经制度落实、预算编制执行、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负责。加快建成覆盖财政重点支出领域和部门重点工作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严格按照标准编制和执行预算。突出加强、聚焦、优化，扎实组织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持续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加强绩效评价、考核和结果应用。深入推进内控内审。</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span><span>&nbsp;</span></section>
<section><span>　　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建设美丽中国五个方面，加快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高预算管理完整性。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通过推进消费税改革、合理配置地方税权、理顺税费关系等措施，健全地方税体系。完善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制度，更好发挥直接税组织收入、调节分配的重要作用。完善增值税制度。健全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制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进一步改革完善财政体制，调整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和项目设置，强化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激励约束。</span></section>
<section></section>
<section><span>来源：财政部调研小组</span></section>]]></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答记者问</title>
      <link>https://zzgjzb.org.cn/211.html</link>
      <pubDate>Fri, 20 Sep 2024 23:02:35 +0800</pubDate>
      <category>行业动态</category>
      <category>新闻动态</category>
      <description>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amp;ensp;题：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amp;mdash;&amp;mdash;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严赋憬、张晓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部署了哪些重要任务？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 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能源绿色转型步伐加快，截至2024年6月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5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53.8%；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2023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超过26%、35%，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了60%以上；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 与此同时，我国绿色转型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挑战。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此外，全球绿色转型进程面</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div class="detail" data-v-40074354="">
<div class="d-content" data-v-40074354="">
<p><span>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ensp;<strong>题：深入推进绿色低碳发展&mdash;&mdash;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答记者问</strong></span></p>
<p><span>新华社记者严赋憬、张晓洁</span></p>
<p><span>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意见的出台背景是什么？部署了哪些重要任务？新华社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span></p>
<p><span><strong>问：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strong></span></p>
<p><span><strong>答：</strong>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绿色低碳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能源绿色转型步伐加快，截至2024年6月底，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16.53亿千瓦，占总装机的53.8%；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2023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较2012年分别下降超过26%、35%，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了60%以上；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span></p>
<p><span>与此同时，我国绿色转型仍然面临着不少困难挑战。能源结构偏煤、产业结构偏重、环境约束偏紧的国情没有改变，化石能源和传统产业占比仍然较高，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此外，全球绿色转型进程面临波折，环境和气候议题政治化趋势增强，绿色贸易壁垒升级。</span></p>
<p><span>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意见，对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作出系统谋划和总体部署，明确了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实施路径，对于推动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span></p>
<p><span><strong>问：意见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是什么？</strong></span></p>
<p><span><strong>答：</strong>意见提出，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span></p>
<p><span>意见提出坚持全面转型、协同转型、创新转型、安全转型的工作原则：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span></p>
<p><span><strong>问：意见提出哪些目标？</strong></span></p>
<p><span><strong>答：</strong>意见提出两个阶段目标。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span></p>
<p><span>同时，针对不同领域，意见提出量化工作目标：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等。</span></p>
<p><span><strong>问：意见部署哪些主要任务？</strong></span></p>
<p><span><strong>答：</strong>意见围绕5大领域、3大环节，部署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span></p>
<p><span>5大领域分别是：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span></p>
<p><span>3大环节分别是：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加大绿色产品供给，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快关键技术研发，开展创新示范推广。</span></p>
<p><span><strong>问：如何完善支持绿色转型的政策体系？</strong></span></p>
<p><span><strong>答：</strong>意见提出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span></p>
<p><span>财税政策方面，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落实相关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金融工具方面，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投资机制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对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价格政策方面，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水价政策，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市场化机制方面，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标准体系方面，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和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span></p>
<p><span><strong>问：意见出台后如何抓好落实？</strong></span></p>
<p><span><strong>答：</strong>意见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顶层设计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科学开展考核，加强评价考核结果应用。</span></p>
<p><span>&nbsp;</span></p>
<section><span>来源：新华社</span></section>
</div>
<div class="fileList" data-v-40074354="">&nbsp;</div>
</div>]]></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落实落细政府绿色采购政策</title>
      <link>https://zzgjzb.org.cn/210.html</link>
      <pubDate>Fri, 20 Sep 2024 23:01:35 +0800</pubDate>
      <category>行业动态</category>
      <category>新闻动态</category>
      <description>近年来，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政策功能进一步释放。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政府采购领域&amp;ldquo;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amp;rdquo;三年行动方案（2024&amp;mdash;2026年）》，提出制定出台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此外，国办有关文件还提出优化绿色招标采购推广应用机制，以及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 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有助于引导绿色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520.4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9.7%；优先采购环保产品847.6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7.1%。但在个别领域和环节也存在绿色采购落实不到位、绿色采购潜力未充分释放的情况。在政策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尤须加大落实力度，扎实有效推进绿色采购。 落实好绿色采购，关键是要吃透政策。采购人要全面梳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绿色产业的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实际丰富创新政策应用场景和方式方法，其</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近年来，我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体系不断健全，政策功能进一步释放。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政府采购领域&ldquo;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rdquo;三年行动方案（2024&mdash;2026年）》，提出制定出台面向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此外，国办有关文件还提出优化绿色招标采购推广应用机制，以及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span></p>
<p><span>实施政府绿色采购有助于引导绿色消费、促进产业升级，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产品520.4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9.7%；优先采购环保产品847.6亿元，占同类产品采购规模的87.1%。但在个别领域和环节也存在绿色采购落实不到位、绿色采购潜力未充分释放的情况。在政策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尤须加大落实力度，扎实有效推进绿色采购。</span></p>
<p><span>落实好绿色采购，关键是要吃透政策。采购人要全面梳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产品、绿色产业的相关政策，结合自身实际丰富创新政策应用场景和方式方法，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知晓用好绿色采购需求标准。目前，我国已在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绿色数据中心等领域明确了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均包含了涉及节能环保的相关要求。采购人要严格依据相关需求标准确定采购需求，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功能。</span></p>
<p><span>优化监督考核机制也是重要抓手。要进一步加强绿色采购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绿色采购绩效评价标准，将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执行情况纳入部门或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工程和服务采购占政府采购资金规模较大，&ldquo;绿色化&rdquo;尤为重要。要充分考虑到工程和服务采购周期长、涉及环节多的特点，研究建立更全面系统的绿色采购评价、监督和考核机制，让衡量&ldquo;绿色&rdquo;与否的标准和方法更科学精准。此外，也要充分借助信息平台，加大绿色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接受大众监督。</span></p>
<p><span>采购人是落实绿色采购的第一责任人，是推动政策有效落地的关键。采购人要强化责任担当，增强对绿色发展理念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增强执行绿色采购政策的主动性、积极性，在采购需求论证、采购文件编制、履约验收等关键环节严格执行绿色低碳要求，确保绿色采购政策落实到位。</span></p>
<p>&nbsp;</p>
<section><span>来源：中国财经报</span></section>]]></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title>
      <link>https://zzgjzb.org.cn/209.html</link>
      <pubDate>Fri, 20 Sep 2024 23:01:06 +0800</pubDate>
      <category>行业动态</category>
      <category>新闻动态</category>
      <description>&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amp;nbsp;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 （1）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伟大的历史主动、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敢于突进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strong><span style="color: #000000;">&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nbsp;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span></strong></span></p>
<section><span><span style="color: #000000;">（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span></span></section>
<p><span>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问题，作出如下决定。</span></p>
<p><span><strong>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strong></span></p>
<p><span>（1）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改革开放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是划时代的，开启了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整体设计推进改革新征程，开创了我国改革开放全新局面。</span></p>
<p><span>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以伟大的历史主动、巨大的政治勇气、强烈的责任担当，冲破思想观念束缚，突破利益固化藩篱，敢于突进深水区，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实现改革由局部探索、破冰突围到系统集成、全面深化的转变，各领域基础性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许多领域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塑、整体性重构，总体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任务，实现到党成立一百周年时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取得明显成效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制度保障，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span></p>
<p><span>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中国式现代化是在改革开放中不断推进的，也必将在改革开放中开辟广阔前景。面对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面对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必须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这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必然要求，是应对重大风险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行稳致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百年变局加速演进中赢得战略主动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建设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党必须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span></p>
<p><span>（2）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ldquo;三个代表&rdquo;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推进&ldquo;五位一体&rdquo;总体布局，协调推进&ldquo;四个全面&rdquo;战略布局，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推动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span></p>
<p><span>（3）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二〇三五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为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基础。</span></p>
<p><span>&mdash;&mdash;聚焦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span></p>
<p><span>&mdash;&mdash;聚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推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更加健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span></p>
<p><span>&mdash;&mdash;聚焦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健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体制机制，推动文化繁荣，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span></p>
<p><span>&mdash;&mdash;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span></p>
<p><span>&mdash;&mdash;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span></p>
<p><span>&mdash;&mdash;聚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手段，有效构建新安全格局。</span></p>
<p><span>&mdash;&mdash;聚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长期执政能力，创新和改进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span></p>
<p><span>到二〇二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八十周年时，完成本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span></p>
<p><span>（4）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原则。总结和运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宝贵经验，贯彻以下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做到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创新；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加强顶层设计、总体谋划，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筑牢根本制度，完善基本制度，创新重要制度；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经济和社会、政府和市场、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发展和安全等重大关系，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span></p>
<p><span><strong>二、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strong></span></p>
<p><span>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实现资源配置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既&ldquo;放得活&rdquo;又&ldquo;管得住&rdquo;，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span></p>
<p><span>（5）坚持和落实&ldquo;两个毫不动摇&rdquo;。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span></p>
<p><span>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管理监督体制机制，增强各有关管理部门战略协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明晰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完善主责主业管理，明确国有资本重点投资领域和方向。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公益性领域等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健全国有企业推进原始创新制度安排。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建立国有企业履行战略使命评价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分类考核评价体系，开展国有经济增加值核算。推进能源、铁路、电信、水利、公用事业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健全监管体制机制。</span></p>
<p><span>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和廉洁风险防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span></p>
<p><span>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和引导各类企业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履行社会责任，加快建设更多世界一流企业。</span></p>
<p><span>（6）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清理和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规范地方招商引资法规制度，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行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信息共享的招标投标和政府、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现项目全流程公开管理。提升市场综合监管能力和水平。健全国家标准体系，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span></p>
<p><span>完善要素市场制度和规则，推动生产要素畅通流动、各类资源高效配置、市场潜力充分释放。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完善促进资本市场规范发展基础制度。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和数据市场。完善主要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要素价格机制，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span></p>
<p><span>完善流通体制，加快发展物联网，健全一体衔接的流通规则和标准，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优化油气管网运行调度机制。</span></p>
<p><span>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建立政府投资支持基础性、公益性、长远性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健全政府投资有效带动社会投资体制机制，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和促进投资落地机制，形成市场主导的有效投资内生增长机制。完善扩大消费长效机制，减少限制性措施，合理增加公共消费，积极推进首发经济。</span></p>
<p><span>（7）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完善产权制度，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产权执法司法保护，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健全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span></p>
<p><span>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深化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依法按期认缴。健全企业破产机制，探索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推进企业注销配套改革，完善企业退出制度。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span></p>
<p><span><strong>三、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strong></span></p>
<p><span>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立足新发展阶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激励约束机制，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span></p>
<p><span>（8）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推动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劳动者、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优化组合和更新跃升，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加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加强新领域新赛道制度供给，建立未来产业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量子科技等战略性产业发展政策和治理体系，引导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强化环保、安全等制度约束。</span></p>
<p><span>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span></p>
<p><span>（9）健全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制度。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设一批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加快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健全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体制机制。优化重大产业基金运作和监管机制，确保资金投向符合国家战略要求。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span></p>
<p><span>加快构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完善促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政策体系。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全方位全链条普及应用，发展工业互联网，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促进数据共享。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归属认定、市场交易、权益分配、利益保护制度，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建立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span></p>
<p><span>（10）完善发展服务业体制机制。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优化服务业核算，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聚焦重点环节分领域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发展产业互联网平台，破除跨地区经营行政壁垒，推进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健全加快生活性服务业多样化发展机制。完善中介服务机构法规制度体系，促进中介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span></p>
<p><span>（11）健全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机制。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推进铁路体制改革，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提高航运保险承保能力和全球服务水平，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span></p>
<p><span>（12）健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制度。抓紧打造自主可控的产业链供应链，健全强化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仪器仪表、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发展体制机制，全链条推进技术攻关、成果应用。建立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推动转出地和承接地利益共享。建设国家战略腹地和关键产业备份。加快完善国家储备体系。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储销统筹和衔接体系。</span></p>
<p><span><strong>四、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strong></span></p>
<p><span>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必须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健全新型举国体制，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span></p>
<p><span>（13）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完善立德树人机制，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改革创新，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体系，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大学和优势学科。分类推进高校改革，建立科技发展、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超常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和拔尖人才培养，着力加强创新能力培养。完善高校科技创新机制，提高成果转化效能。强化科技教育和人文教育协同。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引导规范民办教育发展。推进高水平教育开放，鼓励国外高水平理工类大学来华合作办学。</span></p>
<p><span>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建立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供给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进机制，探索逐步扩大免费教育范围。健全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保障机制。推进教育数字化，赋能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终身教育保障。</span></p>
<p><span>（14）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优化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力量、要素配置、人才队伍体系化、建制化、协同化。加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完善国家实验室体系，优化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定位和布局，推进科技创新央地协同，统筹各类科创平台建设，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引领作用，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构建科技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应对体系，加强科技基础条件自主保障。健全科技社团管理制度。扩大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鼓励在华设立国际科技组织，优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团对外专业交流合作管理机制。</span></p>
<p><span>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强化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前瞻性、引领性布局。加强有组织的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完善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结合的基础研究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支持基础研究选题多样化，鼓励开展高风险、高价值基础研究。深化科技评价体系改革，加强科技伦理治理，严肃整治学术不端行为。</span></p>
<p><span>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构建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机制。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和引导高校、科研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span></p>
<p><span>完善中央财政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健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扩大财政科研项目经费&ldquo;包干制&rdquo;范围，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span></p>
<p><span>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加强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试验证平台，完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应用政策，加大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力度。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span></p>
<p><span>允许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上有更大自主权，建立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制度，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深化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以创新创造为导向，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span></p>
<p><span>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便利性。</span></p>
<p><span>（15）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完善人才自主培养机制，加快建设国家高水平人才高地和吸引集聚人才平台。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着力培养造就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着力培养造就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提高各类人才素质。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完善人才有序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深化东中西部人才协作。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更好保障青年科技人员待遇。健全保障科研人员专心科研制度。</span></p>
<p><span>强化人才激励机制，坚持向用人主体授权、为人才松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打通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通道。完善海外引进人才支持保障机制，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探索建立高技术人才移民制度。</span></p>
<p><span><strong>五、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strong></span></p>
<p><span>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span></p>
<p><span>（16）完善国家战略规划体系和政策统筹协调机制。构建国家战略制定和实施机制，加强国家重大战略深度融合，增强国家战略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作用，增强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实施支撑作用。健全专家参与公共决策制度。</span></p>
<p><span>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战略促进财政、货币、产业、价格、就业等政策协同发力，优化各类增量资源配置和存量结构调整。探索实行国家宏观资产负债表管理。把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都纳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健全预期管理机制。健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统计指标核算体系，加强新经济新领域纳统覆盖。加强产业活动单位统计基础建设，优化总部和分支机构统计办法，逐步推广经营主体活动发生地统计。健全国际宏观政策协调机制。</span></p>
<p><span>（17）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预算制度，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强化对预算编制和财政政策的宏观指导。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功能评估。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统一预算分配权，提高预算管理统一性、规范性，完善预算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span></p>
<p><span>健全有利于高质量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机制。健全直接税体系，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规范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实行劳动性所得统一征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span></p>
<p><span>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拓展地方税源，适当扩大地方税收管理权限。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市县财力同事权相匹配程度。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和抵扣链条，优化共享税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为地方附加税，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具体适用税率。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适当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比例。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加快地方融资平台改革转型。规范非税收入管理，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由地方结合实际差别化管理。</span></p>
<p><span>适当加强中央事权、提高中央财政支出比例。中央财政事权原则上通过中央本级安排支出，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不得违规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资金，确需委托地方行使事权的，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安排资金。</span></p>
<p><span>（18）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央银行制度，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积极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完善金融机构定位和治理，健全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发展多元股权融资，加快多层次债券市场发展，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span></p>
<p><span>健全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资本市场功能，防风险、强监管，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支持长期资金入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强化上市公司监管和退市制度。建立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长效机制。完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约束机制。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则对接、标准统一。</span></p>
<p><span>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统一金融市场登记托管、结算清算规则制度，建立风险早期纠正硬约束制度，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构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ldquo;防火墙&rdquo;。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发展人民币离岸市场。稳妥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和应用。加快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span></p>
<p><span>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外资机构参与金融业务试点。稳慎拓展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推进自主可控的跨境支付体系建设，强化开放条件下金融安全机制。建立统一的全口径外债监管体系。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span></p>
<p><span>（19）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构建优势互补的区域经济布局和国土空间体系。健全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中部地区加快崛起、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的制度和政策体系。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更好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优化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雄安新区建设。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走深走实。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强化国土空间优化发展保障机制。完善区域一体化发展机制，构建跨行政区合作发展新机制，深化东中西部产业协作。完善促进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span></p>
<p><span><strong>六、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strong></span></p>
<p><span>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span></p>
<p><span>（20）健全推进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迁入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span></p>
<p><span>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健全城市规划体系，引导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集约紧凑布局。深化城市建设、运营、治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动形成超大特大城市智慧高效治理新体系，建立都市圈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深化赋予特大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经济社会管理权改革。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规，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老旧管线改造升级，深化城市安全韧性提升行动。</span></p>
<p><span>（21）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价格形成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span></p>
<p><span>（22）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完善覆盖农村人口的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健全脱贫攻坚国家投入形成资产的长效管理机制。运用&ldquo;千万工程&rdquo;经验，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span></p>
<p><span>加快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在主产区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统筹推进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监管新模式。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span></p>
<p><span>（23）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机制，确保达到平衡标准。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span></p>
<p><span>优化土地管理，健全同宏观政策和区域发展高效衔接的土地管理制度，优先保障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合理用地，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探索国家集中垦造耕地定向用于特定项目和地区落实占补平衡机制。优化城市工商业土地利用，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开展各类产业园区用地专项治理。制定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延期和到期后续期政策。</span></p>
<p><span><strong>七、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strong></span></p>
<p><span>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span></p>
<p><span>（24）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扩大自主开放，有序扩大我国商品市场、服务市场、资本市场、劳务市场等对外开放，扩大对最不发达国家单边开放。深化援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全链条管理。</span></p>
<p><span>维护以世界贸易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提供更多全球公共产品。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建立同国际通行规则衔接的合规机制，优化开放合作环境。</span></p>
<p><span>（25）深化外贸体制改革。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和政策支持体系，加快内外贸一体化改革，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趋势。推进通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创新，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创新发展数字贸易，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建设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建设全球集散分拨中心，支持各类主体有序布局海外流通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国际物流枢纽中心和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健全贸易风险防控机制，完善出口管制体系和贸易救济制度。</span></p>
<p><span>创新提升服务贸易，全面实施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鼓励专业服务机构提升国际化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离岸贸易发展，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业务。建立健全跨境金融服务体系，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span></p>
<p><span>（26）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依法保护外商投资权益。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推动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支持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完善境外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完善促进和保障对外投资体制机制，健全对外投资管理服务体系，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国际合作。</span></p>
<p><span>（27）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巩固东部沿海地区开放先导地位，提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开放水平，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格局。发挥沿海、沿边、沿江和交通干线等优势，优化区域开放功能分工，打造形态多样的开放高地。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鼓励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span></p>
<p><span>发挥&ldquo;一国两制&rdquo;制度优势，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门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深化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强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完善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两岸融合发展。</span></p>
<p><span>（28）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ldquo;一带一路&rdquo;机制。继续实施&ldquo;一带一路&rdquo;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加强绿色发展、数字经济、人工智能、能源、税收、金融、减灾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完善陆海天网一体化布局，构建&ldquo;一带一路&rdquo;立体互联互通网络。统筹推进重大标志性工程和&ldquo;小而美&rdquo;民生项目。</span></p>
<p><span><strong>八、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strong></span></p>
<p><span>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我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重要政治制度，丰富各层级民主形式，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现实体现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span></p>
<p><span>（29）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完善监督法及其实施机制，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健全人大议事规则和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span></p>
<p><span>（30）健全协商民主机制。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健全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的机制，加强人民政协反映社情民意、联系群众、服务人民机制建设。完善人民政协民主监督机制。</span></p>
<p><span>完善协商民主体系，丰富协商方式，健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制度化平台，加强各种协商渠道协同配合。健全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完善协商成果采纳、落实、反馈机制。</span></p>
<p><span>（31）健全基层民主制度。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拓宽基层各类组织和群众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企业职工参与管理的有效形式。</span></p>
<p><span>（32）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完善发挥统一战线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政治作用的政策举措。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更好发挥党外人士作用，健全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制度。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完善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引领机制。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工作机制。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span></p>
<p><span><strong>九、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strong></span></p>
<p><span>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span></p>
<p><span>（33）深化立法领域改革。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制度体系，建立宪法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统筹立改废释纂，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建设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span></p>
<p><span>（34）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促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覆盖全国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政府立法审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动行政执法标准跨区域衔接。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完善行政裁决制度。完善垂直管理体制和地方分级管理体制，健全垂直管理机构和地方协作配合机制。稳妥推进人口小县机构优化。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优化事业单位结构布局，强化公益性。</span></p>
<p><span>（35）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健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监察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国家执行体制，强化当事人、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完善执法司法救济保护制度，完善国家赔偿制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规范专门法院设置。深化行政案件级别管辖、集中管辖、异地管辖改革。构建协同高效的警务体制机制，推进地方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继续推进民航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span></p>
<p><span>坚持正确人权观，加强人权执法司法保障，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及公民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制度，依法查处利用职权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犯罪行为。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立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span></p>
<p><span>（36）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律师制度、公证体制、仲裁制度、调解制度、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改进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span></p>
<p><span>（37）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建立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的工作机制。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法治实施体系，深化执法司法国际合作。完善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依法约定管辖、选择适用域外法等司法审判制度。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span></p>
<p><span><strong>十、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strong></span></p>
<p><span>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必须增强文化自信，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革命文化，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快适应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新形势，培育形成规模宏大的优秀文化人才队伍，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span></p>
<p><span>（38）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实践工作体系，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完善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构建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机制和评价体系，推进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完善舆论引导机制和舆情应对协同机制。</span></p>
<p><span>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机制。改进创新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优化英模人物宣传学习机制，创新爱国主义教育和各类群众性主题活动组织机制，推动全社会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构建中华传统美德传承体系，健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体制机制，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全社会自觉遵守法律、遵循公序良俗，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历史虚无主义。形成网上思想道德教育分众化、精准化实施机制。建立健全道德领域突出问题协同治理机制，完善&ldquo;扫黄打非&rdquo;长效机制。</span></p>
<p><span>（39）优化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供给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机制，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置改革。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span></p>
<p><span>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持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改进文艺创作生产服务、引导、组织工作机制。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深化文化领域行政审批备案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文娱领域综合治理。</span></p>
<p><span>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健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竞技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span></p>
<p><span>（40）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深化网络管理体制改革，整合网络内容建设和管理职能，推进新闻宣传和网络舆论一体化管理。完善生成式人工智能发展和管理机制。加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健全网络生态治理长效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体系。</span></p>
<p><span>（41）构建更有效力的国际传播体系。推进国际传播格局重构，深化主流媒体国际传播机制改革创新，加快构建多渠道、立体式对外传播格局。加快构建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体系，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建设全球文明倡议践行机制。推动走出去、请进来管理便利化，扩大国际人文交流合作。</span></p>
<p><span><strong>十一、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体系</strong></span></p>
<p><span>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span></p>
<p><span>（42）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支持发展公益慈善事业。</span></p>
<p><span>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span></p>
<p><span>（43）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完善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同步推进户籍、用人、档案等服务改革，优化创业促进就业政策环境，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完善促进机会公平制度机制，畅通社会流动渠道。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span></p>
<p><span>（44）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健全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和安全监管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合理调整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扩大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发挥各类商业保险补充保障作用。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制度。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span></p>
<p><span>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充分赋予各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或调减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span></p>
<p><span>（45）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强化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医疗救治等能力。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建立以医疗服务为主导的收费机制，完善薪酬制度，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引导规范民营医院发展。创新医疗卫生监管手段。健全支持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span></p>
<p><span>（46）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完善生育休假制度，建立生育补贴制度，提高基本生育和儿童医疗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个人所得税抵扣力度。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把握人口流动客观规律，推动相关公共服务随人走，促进城乡、区域人口合理集聚、有序流动。</span></p>
<p><span>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发展银发经济，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按照自愿、弹性原则，稳妥有序推进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优化基本养老服务供给，培育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推进互助性养老服务，促进医养结合。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改善对孤寡、残障失能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的服务，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span></p>
<p><span><strong>十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strong></span></p>
<p><span>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span></p>
<p><span>（47）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编纂生态环境法典。</span></p>
<p><span>（48）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span></p>
<p><span>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span></p>
<p><span>（49）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建设。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完善绿色税制。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健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机制。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完善新能源消纳和调控政策措施。完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体系。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健全碳市场交易制度、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span></p>
<p><span><strong>十三、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strong></span></p>
<p><span>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完善维护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切实保障国家长治久安。</span></p>
<p><span>（50）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国家安全法治体系、战略体系、政策体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重点领域安全保障体系和重要专项协调指挥体系。构建联动高效的国家安全防护体系，推进国家安全科技赋能。</span></p>
<p><span>（51）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体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生物安全监管预警防控体系。加强网络安全体制建设，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span></p>
<p><span>（52）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ldquo;枫桥经验&rdquo;，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强化市民热线等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健全&ldquo;高效办成一件事&rdquo;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健全社会组织管理制度。</span></p>
<p><span>健全乡镇（街道）职责和权力、资源相匹配制度，加强乡镇（街道）服务管理力量。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span></p>
<p><span>（53）完善涉外国家安全机制。建立健全周边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海外利益和投资风险预警、防控、保护体制机制，深化安全领域国际执法合作，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合法权益。健全反制裁、反干涉、反&ldquo;长臂管辖&rdquo;机制。健全维护海洋权益机制。完善参与全球安全治理机制。</span></p>
<p><span><strong>十四、持续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strong></span></p>
<p><span>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深入实施改革强军战略，为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span></p>
<p><span>（54）完善人民军队领导管理体制机制。健全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政治建军。优化军委机关部门职能配置，健全战建备统筹推进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咨询评估机制，深化战略管理创新，完善军事治理体系。健全依法治军工作机制。完善作战战备、军事人力资源等领域配套政策制度。深化军队院校改革，推动院校内涵式发展。实施军队企事业单位调整改革。</span></p>
<p><span>（55）深化联合作战体系改革。完善军委联合作战指挥中心职能，健全重大安全领域指挥功能，建立同中央和国家机关协调运行机制。优化战区联合作战指挥中心编成，完善任务部队联合作战指挥编组模式。加强网络信息体系建设运用统筹。构建新型军兵种结构布局，加快发展战略威慑力量，大力发展新域新质作战力量，统筹加强传统作战力量建设。优化武警部队力量编成。</span></p>
<p><span>（56）深化跨军地改革。健全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机制，完善涉军决策议事协调体制机制。健全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机制，完善国防动员体系。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优化国防科技工业布局，改进武器装备采购制度，建立军品设计回报机制，构建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完善军地标准化工作统筹机制。加强航天、军贸等领域建设和管理统筹。优化边海防领导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党政军警民合力治边机制。深化民兵制度改革。完善双拥工作机制。</span></p>
<p><span><strong>十五、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strong></span></p>
<p><span>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必须深刻领悟&ldquo;两个确立&rdquo;的决定性意义，增强&ldquo;四个意识&rdquo;、坚定&ldquo;四个自信&rdquo;、做到&ldquo;两个维护&rdquo;，保持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高度自觉，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span></p>
<p><span>（57）坚持党中央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领导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负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谋划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改革，鼓励结合实际开拓创新，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改革设计中来。围绕解决突出矛盾设置改革议题，优化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完善改革激励和舆论引导机制，营造良好改革氛围。</span></p>
<p><span>（58）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健全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工作机制。落实&ldquo;三个区分开来&rdquo;，激励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全面提高干部现代化建设能力。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作用发挥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span></p>
<p><span>（59）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提高调研质量，下大气力解决过频过繁问题。制定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ldquo;四种形态&rdquo;，综合发挥党的纪律教育约束、保障激励作用。</span></p>
<p><span>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span></p>
<p><span>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加强对&ldquo;一把手&rdquo;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完善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推进向中管企业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修改监察法，出台反跨境腐败法。</span></p>
<p><span>（60）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对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全党必须求真务实抓落实、敢作善为抓落实，坚持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明确各项改革实施主体和责任，把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内容，以实绩实效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改革。</span></p>
<p><span>中国式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对外工作必须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践行全人类共同价值，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倡导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深化外事工作机制改革，参与引领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外部环境。</span></p>
<p><span>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改革开放旗帜，凝心聚力、奋发进取，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span></p>
<p><span>来源：新华社</span></p>]]></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严控采购成本 保证重点支出</title>
      <link>https://zzgjzb.org.cn/208.html</link>
      <pubDate>Fri, 20 Sep 2024 23:00:09 +0800</pubDate>
      <category>行业动态</category>
      <category>新闻动态</category>
      <description>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是财政运行乃至国家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据财政部统计，2022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4993.1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9.4%和2.9%。 政府过紧日子，要确保政府采购&amp;ldquo;只买对的、不买贵的&amp;rdquo;。与此同时，作为财政资金的重要支出方式，政府采购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笔政府采购订单，如何兼得政府的&amp;ldquo;紧日子&amp;rdquo;和百姓、市场的&amp;ldquo;好日子&amp;rdquo;？近年来，各地财政部门进行了有益探索。 发挥规模优势，批量采购物美价廉 炎炎夏日，公共场所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对有心脏基础疾病的人来说，多了一层安全保障。今年，浙江省舟山市的居民发现，从医院、车站到学校、社区图书馆，很多地方都配置了AED。一尺见方的设备箱红白相间</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pan>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span></p>
<p>政府采购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是财政运行乃至国家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据财政部统计，2022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4993.1亿元，占全国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为9.4%和2.9%。</p>
<p>政府过紧日子，要确保政府采购&ldquo;只买对的、不买贵的&rdquo;。与此同时，作为财政资金的重要支出方式，政府采购对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等，发挥着重要作用。</p>
<p>一笔政府采购订单，如何兼得政府的&ldquo;紧日子&rdquo;和百姓、市场的&ldquo;好日子&rdquo;？近年来，各地财政部门进行了有益探索。</p>
<p>发挥规模优势，批量采购物美价廉</p>
<p>炎炎夏日，公共场所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对有心脏基础疾病的人来说，多了一层安全保障。今年，浙江省舟山市的居民发现，从医院、车站到学校、社区图书馆，很多地方都配置了AED。一尺见方的设备箱红白相间，附近还放了大大的提醒标识，方便居民在紧急情况下发现并操作使用。</p>
<p>330套AED由舟山市卫生健康委牵头，统计医院、疾控、社区、教育等机构单位的需求情况后统一购得，在全市公共场所统筹配置，采购价比市场价降低约40%，节约近200万元。</p>
<p>&ldquo;今年以来，舟山市加快打造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相适应的政府采购新模式，对具备实施条件的公共服务领域采购项目，由市级主管部门牵头，通过统采分签、统采统签、框架协议采购等方式，在全市开展批量集中采购。&rdquo;舟山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处长郏宣耀告诉记者，批量集中采购发挥了规模采购优势，提高采购效率，节约了采购资金。更为重要的是，做到了全市范围内采购需求标准统一，落实了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政策导向和目标，使群众享受到了平等均衡的公共服务。</p>
<p>截至今年6月底，舟山市在涉及养老、医疗、教育、文化、环境等公共服务领域实施市级统一批量集中采购19项，采购金额6817.62万元。&ldquo;目前，我们正帮助舟山市研究相关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批量集中采购的基本概念、组织形式、采购流程以及相关采购主体责任。下一步，我们将总结经验，争取在全省复制推广，助力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加快脚步。&rdquo;浙江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p>
<p>近年来，财政部出台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ldquo;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等产品汇集起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发挥规模优势，采购价格明显降低。&rdquo;财政部国库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台式计算机批量集中采购的价格，整体上比市场价格低30%左右。同时，财政部要求各部门对通用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监理服务等实行框架协议采购，规范小额零星采购行为，明确最高限价，允许采购单位在这个限价内，通过二次竞价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p>
<p>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节约开支，各地创新推出不少&ldquo;金点子&rdquo;&mdash;&mdash;</p>
<p>2021年10月，北京市试点推动实施&ldquo;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带量集中项目采购&rdquo;，涉及市区两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等100多家执法单位，约1.5万名执法人员三年的制式服装和标志，最终由来自6省市10家供应商成功中标。相比总预算金额，节约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资金节约率16.05%。三年来，项目履约情况良好，达到了节约财政资金过紧日子的目标，实现&ldquo;物美价廉&rdquo;政府采购示范效应。</p>
<p>为发挥批量集中采购规模效益，山东省青岛市汇集全市需求标准较为统一的通用类货物和服务采购需求，开展批量集中采购，2023年以来，全市批量集中采购计算机1319万元，资金节约率达46%；采购空调68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29%。</p>
<p>建章立制、数字赋能，&ldquo;阳光采购&rdquo;公开透明</p>
<p>走进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大屏上滚动着实时采购数据。&ldquo;这是区级采购数据驾驶舱，对采购进行全过程信息公开和数据分析。&rdquo;九龙坡区财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政府采购节约率、项目执行进度、政策落实情况、资源建设情况等信息实时刷新、滚动显示，能为政府采购监管、决策、绩效评价做好数据支撑。对于超期异常项目还可在线智能催办，提高采购效率。</p>
<p>为了提高政府采购绩效，重庆市财政局在法定基础上，优化信息公开机制，新增公开评审得分和履约结果信息，提升采购活动全过程透明度，吸引更多的供应商参与，增加采购活动竞争性以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p>
<p>2023年，重庆市参与全市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数量较上年增长17%，采购预算与采购结果之间差额达82.54亿元，节约率达12%。</p>
<p>从建章立制到动态监管，中央和地方多措并举，让政府采购更&ldquo;阳光&rdquo;。</p>
<p>完善立法&mdash;&mdash;</p>
<p>财政部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在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增设&ldquo;政府采购需求管理&rdquo;专章，确立以需求为引领的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体系，建立了采购需求与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审方法、合同管理的对应关系，切实提高需求和评审的科学性，更好地实现绩效目标，更好地落实过紧日子要求。</p>
<p>严格预算&mdash;&mdash;</p>
<p>无预算不采购。财政部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政府采购活动全面融入项目入库、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环节，建立起部门预算控制政府采购、采购合同辅助控制资金支付的控制体系。目前，各地财政部门实行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立项、采购执行、签订合同、支付等闭环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规采购。</p>
<p>规范标准&mdash;&mdash;</p>
<p>为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不久前，安徽省财政厅发布了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11个不同采购方式下货物、工程、服务的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这些文本简化、统一了投标文件格式，减少投标文件中需要签章的要求，可大大提高采购效率。</p>
<p>数字赋能&mdash;&mdash;</p>
<p>浙江省打造交易、监管、服务一体化的&ldquo;政采云&rdquo;全省统一大平台，建立了商品价格拦防系统和定期监测机制，今年已累计阻止超250万件价格超限商品上架，监测并下架违规、价格超限商品4万余件。</p>
<p>福建省首创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模式，实现全省评审场地、专家资源等跨区域共享，有利于专家独立评审，防范出现&ldquo;人情标&rdquo;。截至今年4月底，福建全省已建成22个远程异地评审场地，完成远程异地评审项目478个，累计成交总金额91.04亿元。</p>
<p>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石英华认为，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极大提升了采购过程中的信息传输速度，使财政资金和货物、工程、服务的匹配过程更加高效，在提出更高监管要求的同时，也为更好释放政府采购政策效应提供了更牢固的基础和更广阔的平台。</p>
<p>扶&ldquo;农&rdquo;助&ldquo;小&rdquo;向&ldquo;绿&rdquo;，落实财政政策要求</p>
<p>政府采购主打一个&ldquo;抠门&rdquo;，甚至到了锱铢必较的程度。但是将采购支出重点向脱贫地区和中小企业倾斜时，该花的钱一点都不含糊。</p>
<p>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用&ldquo;大订单&rdquo;支持脱贫地区产业振兴。</p>
<p>北京市密云区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魏景玉告诉记者，目前，本单位食堂政府采购食材，30%来自脱贫县，主要从&ldquo;832平台&rdquo;进行采购，&ldquo;平台运行规范，质量检查、退货机制等都很严格；货品丰富，价比三家，价格也很实惠。&rdquo;</p>
<p>&ldquo;832平台&rdquo;是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指导下，由中国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的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2020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入驻供应商2.85万家，在售商品26.42万款，注册采购单位67.2万个。</p>
<p>截至今年6月30日，&ldquo;832平台&rdquo;今年已完成成交额31.96亿元，购买方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央企、金融机构等。</p>
<p>&ldquo;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北京市组织动员全市4500余家预算单位专门面向全国832个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实施采购。2023年度，全市面向脱贫地区采购整体预留金额达6.12亿元，实际采购额达到7.38亿元，占全部采购金额比例36.68%。&rdquo;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袁林说。</p>
<p>政府采购作为连接政府与市场的纽带，为中小企业纾困解忧发挥重要作用。</p>
<p>2019年至今，《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等文件陆续发布，通过提高预留政府采购份额、加大评审优惠力度等方式，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体系。2022年，全国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总金额，占全国政府采购规模的七成以上。</p>
<p>四川省对于适合支付预付款的采购项目，要求预算单位应明确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70%，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应依法依规及时完成资金支付，不得拖欠或延迟付款；山东省积极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丰富&ldquo;惠企贷&rdquo;产品体系，今年以来共发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50亿元&hellip;&hellip;政府采购在多个方面强化对中小企业的支持。</p>
<p>绿色已成为政府采购的&ldquo;底色&rdquo;。</p>
<p>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明确提出，在政府采购中全面推广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2024年预算报告要求&ldquo;建立健全绿色低碳产品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体系，加大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绿色低碳产品力度&rdquo;。</p>
<p>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中国公共采购发展报告（2023）》显示，目前，国家鼓励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设专栏、开辟绿色通道，畅通废旧产品设备资产交易；绿色采购平台不断搭建，绿色采购目录清单不断完善。</p>
<p>近日，河南省印发相关文件，要求到2025年，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比例要达到30%以上。</p>
<p>政府采购对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推动作用日益显现。</p>
<p>2023年10月，沪苏浙皖三省一市共同签订《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一体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ldquo;目前，安徽省正在研究建立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供应商统一注册标准，拟定长三角区域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搭建统一身份认证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数字证书（CA）互认开放平台。&rdquo;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副处长李元元说。</p>
<p>&ldquo;政府采购助推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制度规则，加快实现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公平竞争制度、商品和服务评定标准、信用制度、产权保护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有助于培育、发展和壮大全国统一大市场。&rdquo;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政府绩效研究中心研究员王泽彩说。</p>
<p>王泽彩认为，未来，要加快完善政府采购集约式、整体性、一体化制度体系建设，强化关键节点&ldquo;买什么&rdquo;&ldquo;怎么买&rdquo;&ldquo;买得值&rdquo;的管理约束。一是在探索持续加大绿色、低碳、节能产品采购规模的同时，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拉动弱势产业、行业、领域经济实现供需&ldquo;双侧&rdquo;恢复性增长。二是探索数字赋能政府采购，导入数字化大模型，广泛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扩大&ldquo;不见面审批&rdquo;范围，努力实现政府&ldquo;少花钱&rdquo;、经营主体&ldquo;有钱赚&rdquo;的降本增效&ldquo;双赢&rdquo;目标。三是探索开展政府采购政策与宏观政策一致性评估，使政府采购政策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不可或缺的要素，更好融合&ldquo;看不见的手&rdquo;与&ldquo;看得见的手&rdquo;双重效能，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p>]]></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答记者问</title>
      <link>https://zzgjzb.org.cn/207.html</link>
      <pubDate>Fri, 20 Sep 2024 22:59:39 +0800</pubDate>
      <category>行业动态</category>
      <category>新闻动态</category>
      <description>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amp;ldquo;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amp;rdquo;三年行动方案（2024&amp;mdash;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amp;nbsp; 　　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后，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改革方案，围绕修改政府采购法、完善管理和交易制度、健全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积极成果。但是随着实践发展，政府采购领域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妨碍公平竞争的现象仍有发生，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法律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采购基础管理有待加强；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完备，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展等，亟需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举措。&amp;nbsp; 　　《行动方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以&amp;ldquo;整、建、促&amp;rdquo;为工作主线，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section><span>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政府采购领域&ldquo;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rdquo;三年行动方案（2024&mdash;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行动方案》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span><span>&nbsp;</span></section>
<p><span>　　<strong>一、《行动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strong></span></p>
<p><span>　　<strong>答：</strong>2018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后，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改革方案，围绕修改政府采购法、完善管理和交易制度、健全政府采购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取得积极成果。但是随着实践发展，政府采购领域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妨碍公平竞争的现象仍有发生，政府采购市场秩序需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法律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采购基础管理有待加强；符合国际规则的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还不完备，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需要进一步拓展等，亟需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研究出台更有针对性的举措。</span><span>&nbsp;</span></p>
<p><span>　　《行动方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以&ldquo;整、建、促&rdquo;为工作主线，提出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更加规范，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建立健全促进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行动方案》从国家层面提出未来三年政府采购重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在强化监管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完善法律制度和政策功能，是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做好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工作的重要指引，对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span><span>&nbsp;</span></p>
<p><span>　　<strong>二、《行动方案》的总体框架和主要特点是什么？</strong></span><span>&nbsp;</span></p>
<p><span>　　<strong>答：</strong>《行动方案》在全面梳理近年来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上，明确了&ldquo;整、建、促&rdquo;3方面9项重点任务：一是在整顿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持续开展&ldquo;四类&rdquo;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工作效能等3项任务。二是在建设法规体系，服务统一市场方面，提出法律建设、制度建设、标准建设等3项任务。三是在促进产业发展，落实国家战略方面，提出支持科技创新、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等3项任务。</span><span>&nbsp;</span></p>
<p><span>　　《行动方案》具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突出重点，将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结合，着力解决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坚持顶层设计和系统思维，围绕政府采购法修订，以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建设。三是坚持立足国情和对标国际，建立健全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等现代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体系。</span><span>&nbsp;</span></p>
<p><span>　　<strong>三、《行动方案》要求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请问明确了哪些举措？</strong></span></p>
<p><span>　　<strong>答：</strong>《行动方案》围绕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提出了3项举措。</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部门协同、央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ldquo;四类&rdquo;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二是加强常态化行政执法检查。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在业务规范、风险防控、处理口径、队伍建设等方面提供范例，推进省级以下争议处理向省级集中。下一步，财政部将按照《行动方案》要求，推动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办法》，明确分级分类检查标准，提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业能力和执业水平。</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三是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升级改造中央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完善信息发布和查询功能，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要及时向中国政府采购网完整准确上传失信信息，为采购人开展相关资格审查提供便利。加强政府采购协同监管。</span><span>&nbsp;</span></p>
<p><span>　　<strong>四、《行动方案》在建设政府采购法规体系方面提出哪些重点措施？</strong></span></p>
<p><span>　　<strong>答：</strong>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为适应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需要，相关法律制度需进一步完善。为此，《行动方案》提出了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修改任务。</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一是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推动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协调统一。按照建立现代政府采购制度的要求，对标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规则，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法修改工作，研究完善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加强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健全政府采购交易制度，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同时，结合政府采购法修改进程适时修改实施条例，完善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二是建立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凡符合标准的产品，无论是由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生产，都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行动方案》提出，要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加快制定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财政部将充分征求包括内外资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各方意见，既要保证其科学性，又要保证其可行性。</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三是分类制定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合规、完整、明确的采购需求，既是供应商竞争报价的基准，也是实现采购结果优质优价的保证。《行动方案》提出，制定通用货物、服务需求标准，研究制定市政基础设施和电子电器、新能源汽车等产品的政府绿色采购需求标准，以及创新产品商业化推广后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为采购人全面、完整、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提供指导。</span><span>&nbsp;</span></p>
<p><span>　　<strong>五、《行动方案》在支持产业发展方面有哪些重点措施？</strong></span><span>&nbsp;</span></p>
<p><span>　　<strong>答：</strong>《行动方案》提出，积极发挥政府采购在支持科技创新、绿色环保、中小企业和乡村振兴等方面的作用，促进相关产业发展。下一步，重点实施3项措施。</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一是构建符合国际规则的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综合运用强制采购、优先采购、首购订购、发布需求标准等措施，推进创新产品应用和迭代升级，营造促进产业创新的良好生态。当前的重点工作是健全和落实合作创新采购制度，以采购人应用需求为导向，以公平竞争以及采购人与供应商风险共担为基础，实施订购首购，实现创新产品研发与应用推广一体化管理。合作创新采购的特点概括为&ldquo;两给两共&rdquo;：既对供应商的研发成本&ldquo;给补偿&rdquo;，又以承诺购买一定量创新产品的方式&ldquo;给订单&rdquo;，通过&ldquo;共同分担研发风险&rdquo;、&ldquo;共同开拓初始市场&rdquo;，激发企业创新活力。</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二是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采购人在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全面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中小企业扶持措施，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从2025年底延续至2026年底。建立健全中小企业&ldquo;政采贷&rdquo;工作机制，为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融资提供便利。推动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拓展业务范围。</span><span>&nbsp;</span></p>
<p><span>　　三是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由48个城市（市辖区）扩大到100个城市（市辖区），增加强制采购的绿色建材产品种类，要求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保障性住房以及旧城改造项目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强制采购符合标准的绿色建材，推进建材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产品实施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不断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力度。</span><span>&nbsp;</span></p>
<p><span>　　<strong>六、《行动方案》如何实施？</strong></span></p>
<p><span>　　<strong>答：</strong>《行动方案》要求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坚持真抓实干，持续跟踪评估，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财政部要会同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政府采购相关工作。财政部要制定&ldquo;整、建、促&rdquo;三年行动工作台账，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不折不扣落实《行动方案》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span></p>
<p><span>&nbsp;</span></p>
<p><span>来源：财政部新闻办公室</span></p>]]></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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