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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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财采购函〔2023〕56号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推动政府降本增效,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规模优势,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综合中央国家机关批量集中采购品目及我省实际,决定新增激光打印机和触控一体机纳入省级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省级批量集中采购品目新增激光打印机和触控一体机两个品目,调整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空调机、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已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品目,原则上不再通过其他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确有科研等特殊工作用途或特殊需要的,各预算单位可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方式采购,在采购计划备案时详细说明理由并上传主管预算单位审核意见,各部门通过简易采购方式采购数量不得超过同类品目上年购买总数的10%。 二、实施周期 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批量集中采购试点实施时间为2023年第三、四季度。自2024年起,空调机、激光打印机、触控一体机批量集中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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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税)局,省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职责履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于2018年10月1日起,对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开展履职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有关要求 (一)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取系统,对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专家进行履职评价。 (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以单个评审项目为基础,由采购代理机构(或者采购人)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指标》(附件1)进行记录评价,并按照评价说明和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审专家履职评价以量化扣分法计算得出单个评审项目评价得分,以季度、年度为统计期间,按照算术平均法计算得出评审专家季度、年度履职评价得分。总分为10分,履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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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税)局,各省级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有关规定,省财政厅组织建设了“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和“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随机抽取系统”(以下简称专家抽取系统)。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评审专家抽取 (一)除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规定的情形外,自2018年9月10日起,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抽取单位)应当从省财政厅设立的“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通过专家抽取系统抽取评审专家。 (二)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第四条的规定,依法履行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评审专家抽取和评审活动等环节的监督。 (三)除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以及异地评审的项目外,抽取单位应...